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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申请创业贷款的三大技巧(4)

时间:2009-12-31 23:19来源:城乡致富 作者:学者 点击:

  银行说法:避免贷款误区

  误区一:

  不能按时还贷也没关系

  有不少贷款人在申请时,曾流露出“如不能按时还贷也没什么关系”的想法,戴经理说,这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。

  据戴经理介绍,去年小额创业贷款设立之初,南京市曾专门拨出500万元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于小额创业贷款的政府担保,现在这笔钱就存在市商业银行。但并不是有了这笔政府担保资金,贷款人就可以不负责任地不还贷了。如果有人到期不还贷,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,而且当初为贷款人审核盖章的社区街道、居委会,以及区(县)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银行等相关部门都会出面干预。

  记者看到,在贷款人提交的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》上,分别盖有社区居委会公章、区(县)市劳动保障部门公章、贷款担保机构公章。戴经理说,这3个盖了章的部门对贷款人的还贷诚信都负有监督的责任,如果有人到期不还贷,光居委会的大爷大妈们就会踏破门槛上门“追债”。

  误区二:

  我全指望这个钱开张了

  据戴经理介绍,他们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办的这个小额创业贷款,个人最高贷款限额是2万元,除非像早点摊这样的小买卖,2万元实际上对想创业的人来说,是不够的,银行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办贷款的初衷,也是为了扶持一下想创业的人,补充资金缺口,并不是要他们把这笔钱看成惟一的“救命稻草”。

  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,戴经理就经常碰到有这样想法的人。有些申请人一来就表示,自己什么钱也没有,就指望着这笔钱拿到后,再具体计划怎么干了。这种想法是很不现实的。

  误区三:

  朋友多东西就能卖得掉

  在戴经理的日常接待中,经常碰到一些想做商品销售的申请人,问他怎样才能将货卖掉时,有的说,自己平时玩的朋友多,可以找他们帮帮忙卖点货;有的说,自己有亲戚在某某局当领导,可以把他们单位的订单拿下来。

  其实,这样的创业思路都很不成熟。现在是商品经济,朋友多,不一定都能帮你做生意,想靠亲戚一条线吃“劳保”,生意只会越做越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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